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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交通违法曝光活动形成强大震慑力

时间:2017-12-26 17:02:40    来源: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中报网河南讯  2016年以来河南交警坚持采取定期每月25日集中曝光与不定期曝光机制相结合的方式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宣战。两年来,全省交警集中曝光23波次,全省共曝光各种违法行为50余万起,其中酒驾案例84780起,醉驾案例27987起,终生禁驾4727人,违法案例384480起,事故案例53728起,隐患企业144077家,隐患路段5418条。曝光活动已逐步从制度化发展到常态化和日常化在全省营造了“天天有曝光、日日有警示”的高压舆论氛围。

  一起起典型违法案例、事故案例,一个个被禁驾人员,一批批运输企业被曝光,不仅引起了社会共鸣,提升了广大群众遵章守法、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意识,而且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相关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对辖区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越来越严。广大运输企业更是举一反三,认真查找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的漏洞、不足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狠抓交通安全制度规范的贯彻落实,切实保障了所属车辆的安全运行和广大群众安全乘车,在全省营造了“共建文明安全道路交通”的良好局面。

  自2016年1月14日,交警总队下发《关于设立交通违法曝光日的通知》,将2016年定为“交通违法曝光年”,将每月25日设为交通违法曝光日。两年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及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交警支、大队以召开新闻通气会的方式组织交通违法曝光活动,截止本月交通违法曝光日活动,全省交警已组织23次集中曝光。

  省交警总队组织全省公安交管部门深入分析公安交管大数据,排查交通安全隐患,选出典型违法及事故案例进行集中曝光,用舆论的优势和压力倒逼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交通违法较多的大客车、大货车、危化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警示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制意识,在全省营造了严管态势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坚持每月25日组织省、市、县三级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中央、省、市、县新闻媒体和网络,户外LED显示屏、楼宇电视、商铺LED等平台,以及交警系统467个“双微”平台和111个电视栏目,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曝光,每天对辖区内发生的、群众关注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不礼让斑马线等严重交通违法或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曝光,教育、警示广大群众。对典型案例,通过交警总队官方微信发布,并组织全省交警系统自媒体集中推送,形成了网络矩阵效应,扩大了宣传声势,制度化、常态化的交通违法曝光活动逐步形成日常化。

  设立交通违法曝光日,开展交通违法曝光活动,一是营造了浓厚的社会宣传警示效果,社会反响大,影响面广、警示教训深。以典型交通违法案例为代表的曝光内容在社会上一经公布,就在全社会形成了强烈反响。广大群众通过典型案例和事故案例等,进一步深刻认识到了交通违法的严重性和交通事故的危害性。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通过一起起典型的交通违法案例、事故案例和终身禁驾人员名单,引起了大家的共鸣和对交通违法的警醒。一批被公布名单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不仅受到了政府和群众监督,更在实际工作中找出了不足、查出了隐患、制定了整改措施,为以后的规范运营和安全行车提供了保障。二是被曝光的单位、个人、企业等,其交通违法行为受到了社会舆论的监督,得到了深刻的教训,起到很好的警示效果。

  其中,河南交警总队召开新闻通气会曝光的社会车辆中涉及新乡市政府一辆公务车,其违法次数名列全省第一,引起了新乡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新乡市主要领导连夜召开全市会议并责成市纪委牵头,限期十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务车辆交通违法清零”活动。活动本着“谁违法、谁负责”的原则,并由市纪委监督,限期缴纳罚款,发现公款支付等行为,一律按违纪处理。与此同时,他们还制订措施加强公务车管理。仅新乡某县公务车辆交通违法的当事人就按期向当地交警缴纳了120余万的交通违法罚款。曝光行动直接推动了当地公务车辆文明参与交通的新风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漯河交警支队通过建立双微平台、户外宣传平台、加强与传统媒体合作,形成“三场同频共振”模式,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漯河市委宣传部特批专刊,每周2个整版集中曝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市区13块户外大型显示屏、商业楼宇间600多块电子屏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片、警示片,并在市区主干道建成行人闯红灯自动抓拍曝光系统,自2016年以来该系统已抓拍、曝光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5万余人次,并将相关内容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微博、微信上集中公开曝光。(责任编辑:练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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