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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国贸中心680户业主为何办不了房产证?

时间:2018-04-08 12:46:37    来源:消费日报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据消费日报网报道 河南省洛阳市繁华地段的“洛阳国贸中心”建成13年,因为一个依附楼体外墙而建的违法建筑迟迟难以拆除,无法通过规划验收,迟迟办不了房产证,680户业主心急如焚却又无可奈何。

     商场难开业,房产难办证
     “洛阳国贸中心”位于洛阳市中州路和人民西路交叉口西南角,总建筑面积近8万平方米,地上29层,地下一层。地上6-29层为住宅,地上1-5层为商场。
虽然位置优越,但无法改变“洛阳国贸中心”多舛的命运。由于开发商问题,导致烂尾多年,一时成了洛阳市政府棘手的大事。
经过招商引资,“洛阳国贸中心”重获新生,但项目建成十三年,广大业主血汗钱购买的资产却无法拿到产权。
     让人预料不到的是,因为一位业主私搭乱建而成的违法建筑的存在,让该项目无法通过规划和消防验收,当然办证更是无从谈起。
     违建之大,时间之长,这让680户业主心急如焚。
     违法建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据了解,早在烂尾期间,其中一位业主郭某私自在商场二、三楼南侧外围,用钢结构建了三层阁楼,阁楼下边正好是一楼一单元的消防通道。
     2017年5月,洛阳市公安局西工派出所检查认为,严重危及楼内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属“重大安全隐患”,随即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洛阳市西工区城市管理局也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拆除完毕;

     2017年8月9日,洛阳市城乡规划局对郭某做出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再次要求限期30日内自行拆除该违法建筑。

     但无论是对派出所还是执法局作出的这些拆除决定,当事人郭某均置若罔闻,违法建筑依然未动分毫。
     680户业主苦等到何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八条规定,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而作为洛阳市城乡规划局具有独立拆除违法建筑的执法权。
按照相关程序,当事人应当自接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3日内,提出要求听证申请;而洛阳市城乡规划局应该在收到听证申请7日内,向申请人告知听证的具体时间及其他事项。
     但是,从去年8月至今,已经过去7个月了,广大业主多次询问洛阳规划部门进展情况,得到的答复都是在走程序。
     如今,洛阳国贸中心680户业主还在苦苦等待,因为此违法建筑一日不拆除,楼盘项目就办不了规划验收和消防验收,办证更是无从谈起。
     针对此事的最新进展 ,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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