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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石子厂“无视环保禁令”肆意污染谁来管?

时间:2019-02-25 17:59:30    来源:旅商观察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2018年,第一轮督察问题的“回头看”将是主要工作,再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环保督查组已经用行动证明,这次督察并不是雷声大雨点小的走过场,在环保风暴的席卷下,不及格的企业无处可逃。 

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然而在如此高压下,旅商观察网最近不断接到群众反映:许昌市鄢陵县马栏镇仪台村,有家石子厂生产时产生大量粉尘,噪音尖锐刺耳。依旧肆无忌惮地排污,污染环境。这些行为不仅对当地的环境造成破坏,同时还对百姓的正常生活造成威胁。

2月21日,我们赶赴马栏镇仪台村,实地调查该厂的污染情况。远远的就听到石子厂内的机器轰鸣声,而厂区上空也是粉尘滚滚,没有任何降尘抑尘措施,也没有按照要求采用密闭式厂房,完全露天生产。知情人告诉我们,这个石子厂现在每天都是偷偷生产。他们整天吃着污染的饭,喝着污染的水,呼吸着污染的空气,就没过一天好日子,可是面对有势力的石子厂,他们也只能忍受粉尘噪音的荼毒、污染……

随后,我们拨打鄢陵县环保局热线,向工作人员反映了这一污染企业。随后,一位苏姓负责人联系我们称,会及时处理。环境保护已是当下一个敏感的话题,保护环境,爱护生态要从人人做起,在这样严峻的形式下,一些企业为了巨额利益,置百姓的生存环境于不顾,其肆无忌惮的背后是什么呢?监管部门又是怎样治理呢?希望有关部门及领导能给百姓一个圆满答复。早日还百姓一片良好的生存生活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八条

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一百零八条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如此高压严肃的环保形式下,鄢陵县马栏镇石子厂仍然能肆意妄为的继续污染,我们也恳请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能真正的重视环保工作。生态环境保护是一条不能逾越的底线,企业排污整治刻不容缓。对各种违法行为能严查重处,可追究刑事责任的重点案件,要先办人,后办事;查处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杀一儆百。

关于此事后续发展,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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