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国内新闻 > 社会民生>正文

严查乱收费!南阳公安、城管部门对这个路段进行整治

时间:2021-03-03 10:08:33    来源:南都晨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近日,多位市民反映南阳中心城区光武路市中心医院北门至市口腔医院路段,有人在道路两侧违法收取停车费。3月1日,宛城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停车管理办公室与公安部门联合行动,对该路段的乱收停车费现象进行整治。

市民反映
这里有人乱收停车费

2月28日,12319数字化城管服务热线接到市民投诉:光武路市中心医院北门至市口腔医院路段,有人在道路两侧违法收取停车费。春节前,城管部门在该路段的道牙上设置了免费停车位,但一些人用车辆、杂物抢占免费停车位,而后将车辆引导过来,谁交费就给谁腾出车位。

市民反映,在城管、交管等部门持续整治乱收停车费的情况下,该路段仍有个别社会闲散人员私自占用人行道和免费停车位,违法收取停车费,不给钱就不让停车,停了车不给钱就不让走。

市民表示,这些免费停车位是为广大市民提供的,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但却成了个别社会闲散人员的“摇钱树”,希望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部门联动
查处3名违法收费人员

12319数字化城管服务热线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指令宛城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予以处理。接到指令后,宛城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立即对该路段的乱收停车费现象进行摸排,并制定整治方案。

3月1日上午,15名联合执法人员赶到市中心医院北门处,按照整治方案,控制了3名在该路段利用免费停车位和公共区域违法收取停车费的人员,并对他们进行询问、记录。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这3人违法收取停车费的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看到城管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整治乱收停车费行为,过往市民拍手称快。市民黄女士说:“我好几次在这儿停车都被要了10元钱,虽然很生气,但也没办法。”市民李先生说:“对这种利用公共资源非法牟利的行为,必须坚决打击!我们为城管和公安点赞!”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王泽涛 王宝玉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