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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南阳发布“双节”消费警示

时间:2020-09-17 18:20:47    来源:南阳晚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今年“中秋”“国庆”假期重合,适逢我国在取得抗疫斗争重大成果的基础上要抓紧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消费市场或将迎来新一轮的繁荣。南阳市12315指挥中心结合近期消费热点提醒消费者理性、健康、安全消费,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警示一 餐饮消费慎重选择


王先生举报称,邓州市某火锅店锅底用的红油重复利用,厨房电线不规范,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经邓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核查,该店有《营业执照》,但从业人员2名,均不能提供健康证明文件,现场未发现有重复使用红油现象。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警告,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消费警示:消费者就餐或网络订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干净整洁、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不生食海产品,不吃未烧熟煮透的食物,慎重选择卤菜、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就餐时,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吃火锅时各种菜肴要煮熟煮透,盛放生熟食品容器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若发现食物异常,要立即停止食用,注意保留剩余食物、维持原状,及时投诉举报。

警示二 旅游出行须谨慎


吴女士在暑假时带家人去漂流,提前买的全价票,去消费时工作人员却说这种票作废了,向12315投诉后,漂流公司才勉强答应要另加35元才能继续使用,吴女士认为不合理,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了解,投诉人所述的乱加价情况是旅游景区内部管理不当,漂流门票经不正当渠道流通导致,旅游局同时介入,最终双方达成谅解,投诉人门票可正常使用,不再另加费用。
消费警示:外出旅游时,第一,要选择规模较大、经营规范、信誉较好的旅行社,不可轻信个人推介,并与个人约定和付款;第二,签订正规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吃住行的标准、自费项目、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并索要和妥善保存发票;第三,选择品质游,拒绝“不合理低价游”,避免“隐性”消费、强制消费。

警示三 “直播带货”有风险


今年年初,刘先生在快手直播平台某直播间花410元买了一块玉,商家说是带皮和田玉。6月份时,他拿出来一看,发现玉的颜色全没有了,自动褪色了,同时玉石上还有一条裂痕,才知道买到了染色的和田玉。和商家协商退货退款,商家以超过退款时间为由不予理会,刘先生投诉希望退货退款,并赔偿3倍赔偿款。但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查询注册信息确认该企业已注销,经实地核查也无法找到该企业。
消费警示:在互联网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直播带货”尤其是“网红带货”成了电商新风向。但这些“直播带货”在消费领域存在的虚假宣传及质量问题不容忽视。同时由于消费者获取经营者及商品信息受限,经营者无需实名注册、无信用担保、无交易门槛,商品的来源、渠道、质量、价格等信息的真实性存疑,发生纠纷时消费者举证难,追责难,维权成本高,消费者需要警惕在“直播平台”购物的风险。



责任编辑:王泽涛 王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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