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国内新闻 > 焦点新闻>正文

9000吨国家储备粮被监守自盗,填亏空违规补库致代管公司求救

时间:2019-06-11 13:29:05    来源: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谯西粮食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谯西粮库),隶属于亳州市谯城区粮食局,4年前这里发生了一起大案——谯西粮库负责人谭献华因私自盗卖国家储备粮9000多吨,曾在当地引起不小轰动。谭献华后因涉嫌多项罪名获刑。

6月初,多名粮食经纪人(即粮食商贩)告诉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4年前,他们被谭献华欺骗,用自己的粮食替其填补粮库亏空。谭献华被抓捕判刑后,他们被拖欠的上千万元粮食款至今未有着落,意外成了这一事件的背锅侠。

粮库负责人为还私债监守自盗

谯西粮库位于亳州市谯城区,成立于2009年6月,是亳州市谯城区粮食局下属单位,下设十八里、魏岗、三官、梅城、马场、涡北等13个粮站。

“谯西粮库负责人是谭献华,他是谯城区粮食局任命的粮库经理,下设13个粮站的负责人,大部分与其沾亲带故。”知情人之一的亳州粮食系统工作人员梁海(化名)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在亳州,粮库经理安排其亲属担任下设粮站负责人的现象极为普遍,甚至多地还曾出现过继承式任职——粮站负责人退休后让其子女顶班。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谯西粮库盗卖事件爆发,源于2015年亳州市粮食局的一次突击检查。

“应该是上级部门听到了一些消息,没有事先告知。检查时7发现谯西粮库几个库都是空的,没有粮食。”梁海说,当时检查的具体情况至今没有公开,亳州市粮食系统中知情人并不多。

上游新闻记者获得了一份《关于请从快解决亳州市谯城区谯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最低收购价粮食亏库问题的函》(以下简称《亏库函》)。这份红头文件是由安徽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于2019年4月3日下发给亳州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其中明确点明了该粮库擅自盗卖国家储备粮的事实。

《亏库函》明确提到,2015年11月,原亳州市粮食局检查发现,谯西公司(谯西粮库)擅自倒卖本企业储存的最低收购价小麦7028吨。因涉案小麦权属国务院,事关重大。谯西公司违反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粮食流通政策,监守自盗,是问题形成并拖延至今的根本原因。此外,谯西粮库事件已经被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点关注,已到了必须解决的阶段。

上游新闻记者从多个信息源处证实,谯西粮库擅自盗卖的最低收购价小麦(即国家储备粮)共计9000多吨,与调查组公布的7028吨存在约2000吨的差额。“2015年11月亳州市粮食局突出检查前,谭献华曾突击进行过一次补库。他以谯西粮库的名义从粮食经纪人处,以商品粮的价格购买了一部分粮食填补国家储备粮;还有一部分是亳州市谯城区粮食局和中央储备粮亳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中储粮亳州库)补的。”梁海说。

根据国家《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动用国家储备粮,程序非常严格,应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及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提出动用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那么,9000多吨国家储备粮谭献华一人是如何倒卖的?钱又去了哪里?

知情人梁海向上游新闻记者透露,国家储备粮正常出库,第一种渠道是报请相关部门后通过网上拍卖,由中储粮亳州库开具出库单,凭出库单按仓号、按数量出库;第二渠道是国家政策性调拨,由中央下达调拨计划,按照调拨计划数量、质量出库。

梁海介绍,一般情况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粮食局和中储粮亳州库一个月要查一次库。由于当时粮库没有安装监控,谭献华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在例行查库后进行了突击盗卖活动——一次卖一两千吨,短时间很难发现。

“盗卖粮食所得的钱,全部被谭献华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以及经营其私有的安徽亳州市鸿源面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鸿源面业公司)。另外,谭献华还曾将谯西粮库私自出租,这个情况粮食局相关负责人是知情的。”梁海介绍。

上游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已公布的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皖16民初330号民事裁定书证明了梁海的说法。该裁定书显示:2013年11月6日,谭献华以谯西粮库的名义与承租人闫某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将位于谯西粮库十八里粮站院内的5栋仓库、1栋办公楼及院内其他建筑物、附属物,连同整个院内场地,以330万元价格租赁给闫某,租期50年。闫某一次性付清房租后,谭献华却未将房屋交付给闫某使用,闫某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之所以没有交付,是因为这笔钱全部被谭献华个人使用了。”谯西粮库知情人说。

多部门被指联手导演粮食拍卖出库假相

知情人梁海告诉上游新闻记者,2015年11月,谯西粮库盗卖案事发后,谯城区粮食局、原亳州市粮食局及中储粮亳州库并没有第一时间上报,而是采取“突击补库”形式,试图将此事“就地处理”。

由安徽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亏库函》提到,此次补库资金共计1692万元,包括自筹资金750万元,动用谯城区政策性粮食联保保证金942万元。自筹资金中,500万元为谯城区粮食局下属企业职工,按照原谯城区粮食局局长桑圣军安排筹集所得。

上游新闻记者从多名参与自筹集资的职工处证实,谯城区粮食局下属企业职工筹集的500多万元资金,分别汇入了谭献华及其名下鸿源面业账户。

2015年12月4日,谭献华私有的鸿源面业公司,通过安徽粮食批发市场拍买谯西粮库涡北3号仓小麦2000吨,并将拍买款汇入安徽粮食批发市场,随后中储粮亳州库开具了谯西公司涡北3号仓二等小麦2000吨的出库单。

上游新闻记者获取的一份落款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由中储粮亳州库向鸿源面业公司出具的一份《验收确认单》提到,中储粮亳州库向鸿源面业公司出售混合麦2000吨,并附有双方公章,中介单位为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出库单是有的,但是货没有出。因为中储粮亳州库在谯西粮库储存的粮食,早就已经被盗卖了。尽管是按流程由中储粮亳州库出具出库单,但实际上就是为补库虚构的一场拍卖;给外界造成一种粮食拍卖出库,粮库正常走账的假象。”知情人梁海说。

由谯西粮库于2018年2月1日出具的一份《关于谯西粮食粮食购销公司涡北分站3号仓未出库的情况说明》提到,“2015年12月4日,鸿源面业公司拍买谯西粮库涡北3号仓混合小麦2等2000吨不存在,不存在有实际补库,截至到目前(2018年2月1日)为止未见到出库单原件,至今没有出库。”这证实了此次交易只是一次虚假的补库交易。

为补亏空导致代管单位经营困难

上游新闻记者还了解到,为尽快补齐缺口,谯西粮库事件爆发后,谯西粮库暂由谯城区谯粮第一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以下称第一公司)代管。2017年5月24日,第一公司向谯城区粮食局递交的《关于要求垫付谯西公司小麦补库资金的报告》中提到,鉴于谯西公司政策性粮食数量短少的现状,2016年4月21日,中储粮亳州库拨付480万元第一次补库。

上述《报告》还提到,2016年4月安徽全省开展库存检查工作。为补齐小麦数量,第一公司又将部分小麦共计936吨,补充到谯西粮库。2016年4月28日,时任中储粮亳州库主任刘长江、副主任童亚洲,亳州市粮食局局长燕传立,谯城区粮食局局长桑圣军,安排利用假期放假期间抓紧组织货源进行第二次补库,资金缺口达到145万。这直接导致第一公司陷入经营困难。

拖欠粮款引发维权至今无果

梁海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虽然谯西粮库事件发生后,亳州市粮食局、谯城区粮食局及中储粮亳州库采取了多种补库方式,希望能将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因500多万元职工集资款用于补库后却被无辜拖欠,最终引发大规模投诉,从而将真相暴露了出来。

据《亏库函》显示,截至2019年,集资职工因未能拿回集资款,多次向省、市、县有关部门反映,还曾前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映。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对于多部门事后联合补库试图掩盖盗卖真相的相关责任,《亏库函》指出,原谯城区粮食局作为主管部门负有管理责任,在谯西公司问题暴露后,采用不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方式,利用职工集资款补库,是问题拖延至今(2019年4月)的直接原因。

同时,中储粮亳州库、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亳州分行也应负监管责任。《亏库函》要求亳州市、谯城区政府,会同中储粮亳州库尽快解决此事。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部分职工的集资款已经偿还。谭献华除了利用职工集资款填补空库外,还曾大规模向社会上的粮食经纪人借款,导致部分粮食经纪人的上千万元欠款,至今未兑现,留下巨大的盗卖后遗症。

多名粮食经纪人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2015年至2016年期间,谭献华曾以谯西粮库的名义及其个人名义,通过购买社会商品粮进行补库,却以修建厂房为由一再拖欠粮款。

“我们的小麦就是拉进了中储粮亳州库在谯西粮库的库里,当时谭献华找到我们几个粮食经纪人,让赶紧拉粮食补库,说3天后就兑现粮款,但始终没兑现承诺。如果知道是给他盗卖粮食补库,我们肯定不会给他的。”粮食经纪人邱启海说,除了欠下他和几名合伙人93万元外,谭献华还拖欠其他两名粮食经纪人的粮款,总计近1000多万元。

追讨欠款向法院起诉被驳回

邱启海提供的多张由谯西粮库出具的借条和称重单显示:2015年至2016年期间,他曾和石振华向谯西粮库出售小麦500多吨,谭献华将购粮款转换为借款,并出具借条。

但谭献华始终未支付粮款,直到谭献华被抓捕归案。石振华随后将其告上法庭,但法院却驳回了全部诉求。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2018)皖1602民初5308号等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后认为,谯西粮库原法定代表人谭献华,因涉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已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亳州市看守所。谭献华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对本案的审理有直接影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之规定,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违规操作补库责任人均未问责

知情人梁海透露,谭献华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但亳州市粮食局、谯城区粮食局、中储粮亳州库违规操作补库的责任人,均未被问责。

“谭献华被判刑,导致我们的粮食款没有了着落。那93万元几乎是我们全部家当,找了很多单位,至今没有解决。”邱启海无奈地说。

“此事表面看上去已经结束,但实际上拖欠粮食经纪人的钱、拖欠工程款等后续问题还有很多。之所以难以推进,主要是因为没有对粮食系统及直属粮库相关人员进行追责。”梁海和邱启海等人表示,谭献华仅是谯城区粮食局下属粮库的负责人,真能手眼通天,独自一人操纵9000吨粮食的盗卖?有没有其他上层领导参与?是否存在权钱交易和利益交换?这些问题应该引起上级部门的高度关注。

6月10日,上游新闻记者分别联系了亳州市发改委(原亳州市粮食局现已隶属发改委)和中储粮亳州库,均表示领导在开会,不方便回答,等晚些回复。

截至发稿,上游新闻记者并未收到两部门针对此事的回复。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