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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依法执政 狠抓基础强化党建 夯实依法执政根基

时间:2018-11-02 20:37:51    来源:中报网云南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近年来,普洱市委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统筹协调,深化依法治市实践,加强领导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把“从严”“从实”要求贯穿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推动各项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落到实处,为法治普洱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干部人才支撑。

完善机制夯实依法执政基础

普洱市委依法治市办依法执政专项组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建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目标责任,把推进依法执政工作层层分解、项项落实,做到领导主抓,责任到人,任务明确,为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夯实了基。

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市委依法执政专项组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工作。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全委会、常委会的职责,界定了各自的议事决策范围建立市委、人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联动机制,加大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

2017年,全市各县(区)及市委各部门报市委备案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共189件,其中,县(区)报备148件,市委各部门报备41件。

加强培训  提升依法执政能力

“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做强依法治市工作的风向标。”普洱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吕永栋表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带头依法办事,对全社会起到重要表率作用。    

近年来,普洱市委组织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各级领导干部在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把法律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监督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四个方面,分领域确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15个专题,全覆盖培训党组(党委)书记、组织人事干部,在全省率先举办党内法规制度培训班。积极开展“百名讲师上讲台”“千堂党课进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等措施,推动党员干部大学习、大教育、大培训,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党性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2017年,普洱市委组织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开设党内法规制度培训班42个主体班次,其中,举办普洱市依法治市专题培训班1期,培训干部112人;举办法治教育主题班2期,培训干部438人次;举办各级各类专题培训班24期,培训干部4551人次。

今年以来,结合市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进一步配齐配强立法、执法、司法部门领导班子,共提拔县处级干部21名(其中政法口提拔3名)。根据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发展需要,扎实做好政法系统公务员招考工作,录用公检法等部门公务员40人,不断壮大基层法治人才队伍。

扎好制度“笼子” 强化权力约束

“依法治国重在治理公权力,要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它受约束,让它规范行使,让它受到监督。”吕永栋说,普洱市委组织部坚持依纪依法从严管理干部, 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力推动领导干部依法用权、依规办事。用好提醒函询诫勉重要手段,依托基层党建季度综合调研督查、干部工作专项调研等方式,加强对“一把手”、关键岗位、重点人员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是否依法依规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严格开展 “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紧盯“一把手”、重点部门、关键岗位、新提拔干部和年轻干部,注意抓早、抓小、抓预防;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等行为,严肃处理了少数领导干部“一家两制”“官商一体”,通过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不断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制定《普洱市委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21项重要改革举措、67个制度建设计划,出台了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办法。

注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一手抓制度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推进《普洱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台账》明确的23项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任务,逐步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民主集中、组织生活等党内工作制度,密织约束权力的“笼子”。出台《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严肃驻村工作队员日常管理,确保在岗在位在状态。严格执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制度,截至今年9月,召回工作队员29名。

坚持“谁出台政策、谁督促落实”,采取随机调研、专项检查等方式,先后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进行督查。组织9个县和26个市直部门开展了“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各项干部工作政策。

/文 谢玉鑫 通讯员 何国新李开文李艳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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