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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中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2-06-01 16:36:52    来源:中报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为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助推普洱“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实施,充分展现普洱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优秀成果和有益探索,在第51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5月31日上午,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推进多元协同保护,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主题,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普洱法院2021年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发布五起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勇出席发布会并通报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熊西南发布典型案例,发布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办主任雷庆国主持,会议邀请市区两级代表、委员和有关新闻媒体参加。

 通报显示,2021年,普洱法院依法严惩破坏生态资源的犯罪行为,共受理破坏森林、土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309件,同比下降8.81%;受理自然资源合同、物权纠纷类的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02件,同比上升47.83%;受理涉及土地、矿业、林业、农业等行政诉讼案件127件,同比下降21.12%;受理环境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同比下降47.06%;受理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同比下降94.25%。
通报指出,2021年,普洱法院依法审结了一批极具典型性与代表性的环境资源案件,充分展示了普洱法院服务和保障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构建美丽中国、绿色普洱的职能作用;通过严格公正司法,从严从快打击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有效发挥刑罚的惩治与威慑功能,切实加强对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及对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风险预防,对维护生物多样性稳定具有积极作用;统一环境资源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增强法律的透明性和可预见性,拓宽法治宣传的载体和渠道,提升普洱法院环境司法审判的公信力,对引领社会公众自觉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依法引导和支持民商事主体恪守绿色原则,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具有良好的指引作用。

 通报表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运用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下一步,普洱法院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夯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思想基础,持续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触角,以专题理论调研和打造精品案例为抓手,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专业化,不断总结环境司法实践的普洱经验,推动构建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动机制和多元共治格局,探索打造具有鲜明普洱特色的环境资源审判品牌,生动讲好普洱法院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司法故事,有效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统筹推进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更大贡献。(编辑:谢玉鑫  通讯员:杨晓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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