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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中院召开服务保障“两示范一胜地”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1-11-25 15:47:56    来源:中报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2021年11月24日上午9点,普洱市中院召开“普洱法院服务保障绿色经济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际生态旅游胜地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普洱市中院制定出台《关于为全市建设绿色经济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际生态旅游胜地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以及保障措施等情况,让社会各界全面深刻认识了解普洱法院在普洱建设“两示范一胜地”目标中的职能职责、工作谋划和责任担当。
会上,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明德对《意见》的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说明,并携同普洱中院研究室主任李正松回答记者提问;会议邀请普洱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秀企业家代表和多家新闻媒体出席;发布会由普洱中院新闻办主任雷庆国主持。

 普洱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新定位
 通报称,今年6月,省委省政府召开普洱现场办公会强调,普洱市要发挥优势,找准路径,埋头苦干、艰苦奋斗,努力建设绿色经济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际生态旅游胜地等“两示范一胜地”。省委省政府为普洱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确定了新定位、明确了新目标、赋予了新使命,为普洱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开创性“普洱方案”;为普洱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和全市各族人民指明了奋斗目标。同年9月,普洱市第五次党代会在对普洱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中明确提出,以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为引领,全力建设“两示范一胜地”,奋力谱写新征程上普洱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意味着普洱的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的宏伟画卷已经展开,全力建设“两示范一胜地”的号角已经吹响,对全市法院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发挥职能确保服务保障取得新成效
 通报表示,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展现人民法院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责任担当和主动作为,普洱市中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普洱现场办公会和普洱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闻令而动、超前谋划、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全市建设绿色经济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际生态旅游胜地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努力为“两示范一胜地”建设聚集法院智慧、绘制法院方案、奉献法院力量、展现法院作为。
今年以来,普洱市两级法院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服务保障“两示范一胜地”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截至11月21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2061件,结案26582件,结案率为82.91%。其中,市中院受理4432件,结案3785件,结案率为85.40%。
 依法严惩确保普洱良好大局
 通报强调,《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意见》围绕三个方面明确了13项措施,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主动回应“两示范一胜地”建设对司法服务保障的需求和社会关切,从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优化司法服务功能、强化组织保障四个方面就普洱市两级法院服务和保障“两示范一胜地”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措施,依法严惩损害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危及边境安全、影响边境稳定、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等各种违法犯罪,有力确保普洱“天蓝、水清、山绿”和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大局。
 精准把握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通报要求,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三个定位”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主动融入普洱发展大局,紧扣健全完善绿色发展机制、构建绿色现代产业体系,筑牢安全屏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沿边经济发展、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打牢发展基础,着力解决旅游层次、旅游档次、旅游水平问题,找准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不断完善司法服务保障新机制新平台新举措,聚焦主业履好职、办好案,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精准发力、持续用力,切实提高依法服务保障“两示范一胜地”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协同性、前瞻性,充分发挥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为普洱“两示范一胜地”建设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依法严惩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87件;妥善审理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202件;公益诉讼案件12件;依法审查各类行政非诉案件239件;依法审理普洱、临沧、西双版纳三州市知识产权案件515件;建立以人民法庭为基础、定点巡回审判和流动巡回审判相结合的服务网络,面向普洱辖区103个乡镇,由13个人民法庭覆盖61个乡镇,在42个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实现司法服务全覆盖;积极开展“村社型”非诉联动中心建设和司法确认及委托、委派调解等诉源治理工作,建成“村社型”非诉联动中心132个,指导村组化解矛盾纠纷;在普洱太阳河国家森林公园等旅游景区挂牌设立10个旅游巡回审判点,及时化解涉旅游矛盾纠纷,实现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
今后,全市法院将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为全力建设“两示范一胜地”,建设更加绿色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普洱,谱写好新征程上普洱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图文/谢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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