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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扩散】镇平县发布疫情防控第七号通告

时间:2021-08-01 09:45:33    来源:镇平融媒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镇平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  告(第七号)

近期,南京、张家界等地发生新冠病毒“德尔塔”变异株引起的疫情,已波及数省,我省郑州市近日也出现疫情。“德尔塔”是目前全球疫情流行最主要的毒株,它对人体的适应能力更强、传播速度更快、载毒量更高、治疗时间更长,更易发展成为重症。我县经济社会交往和人员流动频繁,疫情输入风险大,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主动申报。 近14日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返)镇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并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报告的在24小时内就近完成核酸检测。要主动配合疾控部门和社区的调查登记、样本采集、日常健康监测、居家健康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近期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暂缓来(返)镇,如必须来(返)镇,需持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落实好各项健康管理措施。途中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在来(返)镇前须主动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并同时申报本人健康状况、旅居史,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二、谨慎出行。 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旅程,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确需离镇的,出行前注意查看目的地、沿途地区的风险等级,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感染风险。

三、配合查验。 从即日起,医疗机构、党政机关、养老院、火车站、客运站、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电影院、KTV、农贸市场、景区、宗教场所等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律采取查验健康码、疫苗接种情况、测温等防控措施,请各位市民积极配合,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一米线)。

四、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每位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我国疫苗对多数变异株仍然有效,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发生,降低重症及死亡的风险。

五、科学就诊。即日起,各药店全面停售退烧药品,村卫生室、诊所一律不得接诊发热病人。一旦出现发热、头痛、咽痛、流鼻涕、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自觉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诊室)就诊,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带病上班、聚餐、聚会。不要自行用药。

六、做好防护。 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加强个人健康监测,自备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必要的消毒用品。日常生活中,要正确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积极响应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关注疫情防控信息,学习掌握卫生防病知识。特此通告



镇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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