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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马寨分局成功破获一起以安排工作为由的涉嫌诈骗案

时间:2018-08-10 14:19:15    来源: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据消费日报网报道:近日,郑州市公安局马寨分局接到报案,一起以安排工作为由的涉嫌诈骗案浮出水面,涉案金额近20万余元,其中以帮助安排工作为由骗走一女子6万元。
  2018年7月17日,郑州市公安局马寨分局接到受害人练某报警称,被一名叫高
的人以给自己安排到郑州市地铁总公司工作为由诈骗6万元。接报后,该局队民警立即展开侦查,调查取证。
  据了解,2016年期间,练某在郑州市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附近开了一家奶茶店,家住获嘉县城区幸福巷3号楼3单元的高
,自称是旅院学生,因为经常光顾该店,两个人随后便成为了好朋友。
  2017年至2018年,高
多次告诉练某说他姐高在郑州市地铁总公司负责党组织关系工作,他姐夫在郑州市地铁总公司负责招工,姐姐、姐夫也给自己安排到郑州市地铁总公司上班了,也可以把练某安排郑州市地铁总公司上班,但需要花钱,由于当时练某考虑郑州市地铁总公司待遇好,又是国企单位,就先后向家人、亲友、朋友借钱通过支付宝转账给了高

 图为犯罪嫌疑人高瑞麟给受害人写的字据


  2018年3月,高某又找到练某说:已经和姐姐、姐夫说好,今年7月你就可以去郑州市地铁总公司上班了,还需要6万元给他姐夫、姐姐,需要花钱给公司领导疏通关系,并承诺保证安排练某2018年7月中旬到郑州市地铁总公司上班。深陷有个好工作的练某某,只好向朋友借钱及网贷,又先后通过支付宝绑定银行卡号向高某转账6万元。
  而后,高某却离奇失踪,电话停机。无奈的练某只好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讲:高某对其弟高某用自己和丈夫的名义,以安排郑州地铁工作为由涉嫌诈骗并不知情,自己即没有参与,高某也没有把钱给自己。
  2018年7月23日,发觉上当受骗的练某到公安机关报案。接到报案后,郑州市公安局马寨分局立即安排警力开展专案侦查,通过连续多日的调查取证、分析研判等,充分掌握了高某的活动轨迹。
  8月7日,民警根据线索,果断出击,将高某抓获。现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本网将继续关注!
  
相关法律»»»»»»»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罪量刑标准: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责编:陈春芳]

   稿件来源: 消费日报网http://www.xfrb.com.cn/html/zixun/chanjingzaixian/zonghexinwen/377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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