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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一企业拖欠员工伤残补偿金,干警顶着围攻执行完成

时间:2018-01-19 18:25:20    来源:猛犸新闻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中报网据猛犸新闻报道:工作时,因意外左手被车床轧伤,让人伤心。事故出来后,单位仅支付了一部分补偿金后,就耍赖不给下剩补偿款了,令人寒心。执行干警执行时遭遇围攻,制服被撕烂,终将下剩款绝大部分执行回来,让人感动。两年多来,长葛市鑫兴铝业有限公司员工刘某的经历遭遇了过山车式的起伏。1月18日下午,在长葛市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刘某申请执行长葛市鑫兴铝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作为典型执行案件被单列公开曝光。

  员工六级伤残 企业补偿一部分不再给了

  2015年7月21日,长葛市鑫兴铝业有限公司员工刘某,在该公司铸造车间工作时,被机器轧伤左手,住院治疗106天。2015年10月31日,长葛市鑫兴铝业有限公司协议赔偿刘祥龙130000元。2016年1月29日,刘某的伤情被许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同年7月23日被许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六级伤残。2017年6月22日,长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长人劳仲案〔2017〕022号仲裁裁决,裁决长葛市鑫兴铝业有限公司支付刘某停工留薪待遇41472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5296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8384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8976元、住院伙食补助3180、鉴定费300元共计307608元,扣除已支付的130000元,应当再支付刘某177608元。

  干警遭围攻制服被撕烂 执回15万元

  裁决过去了3个月,因长葛市鑫兴铝业有限公司未履行赔偿义务,申请人刘某于2017年9月2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长葛市鑫兴铝业有限公司履行长人劳仲案〔2017〕022号仲裁裁决所确定的义务。长葛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于2017年9月30日向被执行人长葛市鑫兴铝业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长葛市鑫兴铝业有限公司3日内履行长人劳仲案〔2017〕022号仲裁裁决书确定的义务。但 长葛市鑫兴铝业有限公司既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义务。

  2018年1月15日上午,长葛市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人提供的执行线索:被执行人长葛市鑫兴铝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邓某回到长葛市大周镇小谢庄村家中,要求法院派员前往采取强制措施。长葛市人民法院执行分队及时赶到执行现场,强制带走邓某时,遭到邓的亲属杜某、邓某的阻拦,杜某往警车下钻,邓某将一辆小货车挡在警车前,企图阻碍执行干警强制带邓某前往法院接受处理,邓某煽动众多不明真相群众阻扰执行、围攻执行干警、撕破执行干警的制服,执行工作一度停滞。小谢庄村支部书记赶到执行现场劝说无效。

  长葛市公安局110民警接警赶到执行现场,指出妨碍法院执行是错误的,应当配合法院执行,提醒围观群众撤离执行现场,但妨碍执行的杜某、邓某等人仍不罢休。后法院的增援干警赶到,将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邓某和极力妨碍执行的行为人杜某、邓某强制带到法院机关。带到法院后,执行干警责令其具结悔过。后经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杜某、邓某对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惭愧万分,深刻认识到当时阻拦法院执行的行为是极其错误的,当即写出了深刻检查真诚悔过,对损坏的衣服进行了赔偿,并保证协助被执行人尽快支付赔偿款。

  被执行人长葛市鑫兴铝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邓某迫于“双节会战”执行活动的威力,动员亲朋筹集资金,当日一次性把赔偿款15万元支付给申请人刘某,刘某当即表示放弃剩余部分,该案件执行完毕。

  妨碍、抗拒规避执行 将受法律制裁

  刘某与长葛市鑫兴铝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涉及农民工弱势群体,是典型的弱势群体与企业之间的纠纷。执行干警强制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接受调查询问,是执行干警的职责所在。被执行人配合法院执行是其应尽的法律义务。长葛市鑫兴铝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邓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且煽动其亲属阻碍执行,致使执行工作受阻。长葛市人民法院本应对其及妨碍执行的杜某、邓某进行司法拘留、罚款,但基于“双节会战”执行活动的主题是“保民生、促和谐”,在杜某、邓某认识到错误,真诚悔过并积极 协助当即支付赔偿款,且此案当天已执结。在责令其具结悔过后,不再对被执行人和妨碍执行行为人作出处罚。此举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又彰显了法律的尊严。该案例警示所有被执行人要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依法配合法院执行,任何人试图以妨碍、抗拒方式规避执行,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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