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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8人获刑

时间:2018-12-28 13:12:17    来源: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12月27日上午,社旗县人民法院在社旗县下洼镇对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进行一审宣判,张某等8名被告人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处七年至一年零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政府所在地村组干部代表,下洼镇机关干部、全体村组干部、镇直单位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共500余人旁听了宣判。

经审理查明:以张某为首要分子的8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下洼镇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和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张某等人多次召集人员阻止马某施工,向马某索要钱款,经村民调解,马某同意购买张某提供的水泥及沙石后才得以继续施工。2017年11月,张某等人煽动群众多次阻拦下洼一中教师周转房施工,由于该项目系省扶贫项目,学校为了如期完工,被迫赔偿现金7.5万元。后张某又称自己母亲被施工方打伤,要求施工方赔偿数10万元,并要求更换施工队,造成项目被迫停工四个月。在与张某签订协议由其提供水泥服务后,下洼一中教师周转房项目才得以继续施工。另外,被告人张某彦于2010年至2014年参与赵某(已判刑)等人开设的赌场,通过驾驶汽车接送参赌人员获利。

法院认为,张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共同实施多次犯罪活动,具备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表现,系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应予严惩。按照张某等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并根据其各自所犯的罪行,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次在张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惯常活动地公开进行一审宣判,展示了政法机关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力度和决心,极大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河南电视台乔正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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